第214章 假千金的真面目
被拷在审问室的苏启兰看到沈清和秦世礼一起走进来时, 她的表情和眼睛都是麻木的。
做第二次亲子鉴定的时候,沈清直接拿出她绑架张老的证据,把苏启兰打的计谋都没用上, 就被关了起来。
苏启兰重生后, 一直看不起沈清,觉得自己比沈清强。
因为上辈子的香江贵妇、豪门千金,在她重生的时候, 只是个在内地农场劳改的黑五类。
苏启兰知道沈清的出身, 看过沈清最落魄的时候, 也同样见过沈清风光无限的时候。
可无论什么时候,沈清似乎都过的比她舒坦,在绝境的时候总是有好运降临。
明明两人一起来香江, 在小渔村打黑工,可是沈清就是能越过越好。她却只能为了一点点钞票,去夜总会跳舞谋生。
她想找沈清借钱, 自己开个夜总会, 沈清却说她这不是正经谋生的手段,还劝她不要和那些烂仔来往。
更过分的是,连同阿sir把她好不容易从内地骗来的‘小姐’全都放出去。还教那些被骗的人学习进步, 在香江谋生。
苏启兰觉得沈清天生就是来和她做对的, 否则她靠着开夜总会, 照样能挣钱。
苏启兰觉得沈清就是喜欢沽名钓誉, 在她面前装个好人。如果没有一个好老公, 没有好的出身,她也什么都不是。
重生后, 苏启兰觉得这是老天爷给她的机会,让她知道未来的一切。
她能在沈清昏迷的时候, 抢走对顾绍谦的救命之恩,就是她做的最正确,最有力的事情。
顾绍谦醒了,果然把她当作救命恩人,对她体贴有加。
要不是救命之恩,她这个大陆妹又怎么会被顾绍谦看在眼里?更不可能成为顾绍谦的女朋友。
她抢走了沈清的功劳,紧紧抓住了顾绍谦。
知道要和顾绍谦走的更长远,必须展现自己的优秀。
于是她开舞蹈室,和豪门千金来往交好。把自己包装成名门闺秀,她和顾绍谦的感情才能更稳定。
而真正荣华富贵要等她嫁给顾绍谦以后,要等顾绍谦继承了顾家,成为了香江首富之后……苏启兰开局就抢走了沈清的人生,把顾绍谦抢到手,苏启兰简直得意洋洋。
沈清却没有死?还比她日子过的更好。
做生意成功,还把顾家都差点斗翻?
结识的亲朋好友,个个都对她掏心掏肺的好。就连一开始和她为敌的洋人,最后也要把尖沙咀的工程卖给她?
重生后的苏启兰却觉得自己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顾绍谦三心二意,她无论是在香江还是巢国都站不稳脚跟。无论是在顾家还是陆家,永远都处境艰难。
现在她几度成为阶下囚,沈清却越来越风光,还和秦世礼一起出现在在拘留所,苏启兰当然知道他们是为了陆湘君的绑架案来的。
“沈清,你也别想套我的话。我就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我要死了,你们也都别想好活。”苏启兰开口就是仇恨和真相。
沈清却很疑惑,苏启兰这么着急的把锅往自己身上背,根本不符合苏启兰‘见了棺材也不掉眼泪’的阴暗性格。陆湘君就当真那么清白?
“所以你承认是你□□了陆湘君?”沈清反问。
苏启兰冷笑:“她对我不好,她死了活该。可是我没想到她竟然对陆家那两个老东西感情这么深,我想利用她去解决陆家,没想到打死她都不肯说陆家两个老东西住在哪里?”
苏启兰的话和歹徒的证词也重合上,而且还是百分百的重合上了。
沈清心里就更疑惑了,因为苏启兰的所言所语,直接承认了陆湘君对陆家二老的感情,也承认了陆湘君宁愿自己死,也舍不得陆家二老受到伤害?
“你这是想舍弃自己,来保全陆湘君?然后让陆湘君继续想办法救你出来?”沈清质疑道。
苏启兰脸色一变,随即冷笑道:“你以为陆湘君有这么好心?她回香江救我,是因为我手里拿捏着她的把柄,她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回香江救我。”
“我现在身上背着七八条人命,又有绑架罪,我反正活不了了,但是临死前能拉几个垫背的,我也不亏。”苏启兰好像很平静的接受了自己会被判死刑这件事。
“可是据我所知,尖沙咀纵火案有烂仔给你顶罪。另外七八条人命,和你无关,是别人让你背黑锅的。”沈清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苏启兰看:“你也知道这件事,你就心甘情愿的背黑锅了?”
苏启兰面色又一变,强加在她身上的七八条人命,都和顾家有关。她知道,但是她没证据。
现在被沈清说出来,苏启兰心里就有种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被沈清知道的一清二楚的慌乱感。
苏启兰嘴唇抖了抖,眼神冷冷的盯着沈清,无论沈清接下来问什么她都不肯再开口。
就算被阿sir审讯的时候,苏启兰也一口咬定自己让人绑架陆湘君的证词。
这就有意思了。
沈清冷笑起来,陆湘君和苏启兰联手搞苦肉计的事情没跑了。
“你接下来打算准备怎么办?”秦世礼问道。
“等陆湘君醒了再说。”沈清回答。
陆湘君不醒,就没办法和她对峙,这事儿不能让她这么萌混过关。
沈清和秦世礼分别后,又去了趟医院看八达通。
八达通肩膀也中了人一枪,子弹取出来了,这时候正躺在病房的病床上,吃着盒饭,指挥着徒弟整理他得到的最新资料。
看到沈清拎着果篮走进来,八达通还笑的非常开心:“沈总啊,我深入虎xue,得到了不少重要的消息。”
沈清也笑了起来:“正巧,我也想知道你的消息有多重要?”
她把果篮放下,洗了个苹果,用水果刀削皮切给了八达通吃。八达通那个受宠若惊,也没想到自己某一天能吃上沈总亲手切的苹果。
“那些绑匪打晕我的时候,虽然搜了身,但没想到我的皮鞋是高科技……”八达通嘴里塞满了苹果,还把自己的皮鞋拿了出来。
那个味道臭的沈清差点yue。
“虽然臭,但它好犀利啦。”八达通让他徒弟帮忙把皮鞋翻过来,然后用自己没受伤的那只手在皮鞋底部的位置重重按了下。
沈清就听‘咔嚓’一声,八达通的皮鞋鞋底竟然弹了起来,露出里面的一个凹槽来。
沈清都给看惊讶了,实在没想到八达通的皮鞋还有这种功能?
八达通笑呵呵的扣出凹槽里的录音笔,特别得意的对沈清晃了晃:“我八达通之所以几十年都霸占香江狗仔之首,就是因为我有这样的法宝。哪怕那些歹徒搜我的身,把我脱个精光,只要我的皮鞋在,我就永远都有劲爆新闻。”
“高,实在是高啊。”沈清为八达通鼓掌,因为她从八达通身上看到了狗仔的敬业程度和聪明程度。
要么说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八达通能混成《香江日报》的主编,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昏迷的时候,恍惚间听见歹徒在和陆湘君说话,说什么要真打……现在就让我们听听录音笔里面录制了什么劲爆消息吧。”
八达通准备打开录音笔的时候,他徒弟还特别警惕的在病房周围检查了一番,看看有没有其他狗仔躲在这里偷听消息。
沈清也觉得这事儿太大,就让彪哥出去守着。
等确定没有任何可疑人员偷听的时候,八达通这才在沈清期待的目光下,得意洋洋的按下了录音笔的开关。
“别废话,给我真打,伤口要逼真一点……”
陆湘君不耐烦的声音从录音笔里传来的时候,沈总双眼猛地一亮。加钱,必须给八达通加钱,八达通的劲爆真相值得她加钱。
有了这支录音笔,看她不打烂陆湘君的脸!
沈总兴高采烈的时候,陆湘君的声音忽然变得怪异起来,然后沈总就听见录音笔传来一阵刺耳的电流声……
沈总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下一秒就听录音笔发出尖锐刺耳的电流声,然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就这?”沈总整个人都不好了:“我刚想给你加钱,你的录音笔就要幺蛾子?”
“别啊,沈总,能修,它能修……”八达通忙说:“可能是爆炸的时候,录音笔受到了损害。您别担心,它真的能修好……”
八达通也肉痛的不行,这可是他用命换来的劲爆新闻。别说沈总给他加钱,让他有多高兴和幸福。
就是光想想这段录音放出来后,他在《香江日报》上取个#假千金苦肉计,心野没好命#、或者是#陆湘君出血感动陆家佬#……光是想象那五花八门又劲爆的新闻标题,八达通都感觉自己损失了一个亿。
“修好这支录音笔需要多久?”沈清问。
“根据我的经验,大概两三天吧。”八达通说:“我要是手没事,我可以自己修。现在只能送去靠谱一点的店了,免得新闻丢失。”
“那就让彪哥想办法。”
沈清把录音笔递给彪哥的时候,八达通还眼巴巴的望着沈总问:“那加钱的事情……”
“放心,少不了你的。”沈总说话的时候,还从包里掏出一个红包递给八达通:“看你挂彩了,给你讨点吉利。”
八达通眉开眼笑的接过沈总的红包,觉得沈总真是好啊,对待给她打工的人永远都这么大方,活该沈总赚钱。
录音笔损伤比较严重,彪哥找了靠谱的店修,对方反馈需要两天的时间。
沈总让彪哥盯紧点,毕竟录音笔事关着着绑架案的真相。
接下来的两天里,沈清虽然没再去过医院,不过医院那边的动静她一直知道。
没办法,香江狗仔几乎是直播了窝仔山的绑架案。电视里放的枪林弹雨和炸弹爆炸的画面,没有打码的被电视台放了出来。
精彩刺激的香江市民们觉得自己在看电影,个个兴奋的嗷嗷直叫,每天守在电视机面前,无论新闻放多少遍,大家都看的兴高采烈。
沈清虽然在现场亲身经历过,可是看着电视里放出来的画面还挺感叹。经过专业记者的剪辑,真的可以媲美警匪大片。
难怪香江警匪片到了21世纪都还在拍,香江市民对警匪片的热爱那是从骨子里来散发出来的。
因为这些劲爆新闻的原因,《豪门真假少爷》的电视剧也是一日比一日火爆。好多电视台都买了版权,开始从第一集播放。
搞得沈清有时候看电视,都感觉香江只有《豪门真假少爷》这一部电视剧似的?
因为这个台放,那个台也放。
早上重播,中午重播,晚上重播。
几乎每个电视台,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豪门真假少爷》和真假千金陆湘君的新闻。
沈总也赚了个盆满钵满!
沈清在公司处理完建筑工程的事,去吃碗仔翅的时候,还能听到食客们在讨论剧情。
“电视剧越来越犀利了,把陆家和苏家的事情都讲的差不多了。假少爷对应假千金的嘛……”
“要说香江最大的乐子,就是豪门狗血都是我们的八卦笑料。”
“就是不知道《豪门真假少爷》的结局犀利不犀利?真假千金的结局,又是不是像电视剧里放的那样?”
“哎呀别吵了,电视开始了,又不知道今天会放什么劲爆新闻啰?”
……
沈清就这么坐在人群中,等着自己的碗仔翅,听着香江市民们的热闹八卦,觉得日子过的真热闹。
因为她从没把自己当成当事人,而是站在吃瓜的角度来看待事情,就觉得瓜真多,吃都吃不完。
她自己都很好奇,录音笔修好后,陆湘君和苏启兰母女俩身上还能挖出什么劲爆瓜来?
牛素芬端着一碗豪华版的碗仔翅走到沈清面前,沈清看她肚子大的吓人,赶紧站起来接碗:“你还是别干活了,回去待产吧。你这样太吓人了。”
一般人怀一个娃,肚子都像大西瓜。
牛素芬怀双胞胎,肚子更是大的吓人。
“还早着呢,明年才生,我干干活还能运动运动。”牛素芬觉得自己没那么娇气。
而且陈胜文前几天死了,陈伯有婶去处理丧事的时候,都没告诉牛素芬,怕牛素芬难过。
其实牛素芬现在一点都不难过,毕竟渣男都是过去式。她现在有车有房、有钱有娃,还有文化了,日子过的不要太好。
等孩子生下来,她好好抚养孩子,不把孩子养歪,不让孩子当陈胜文那样的坏种,人生就已经很圆满了。
牛素芬本来想想问问真假千金的事情,但是又觉得这些事情现在问了,可能会给沈清徒增烦恼,就没问,而是主动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你说,我以前咋觉得嫁了男人,就要相夫教子,一门心思的围着男人转呢?”牛素芬和沈清说话的时候,服务员又端来了不少店里的特色小吃。
菠萝包、蛋挞、叉烧包、白切鸡,都是店里的招牌小吃,店铺也因为生意越来越好,连二楼都租下来打通扩展了。
牛素芬和沈清说话的时候,还接过沈清递过来的筷子,一边吃一边同她聊天:“我读了书以后才发现,原来世界这么大。我就算没去过的地方,我也能从书里知道。还有一些从前不懂的道理,我现在也懂了……”
牛素芬特别开心,沈清听着也特别开心。
读书不一定要有出息,但至少明理开智,会让人思想往好的地方转变。
“那不挺好,这可是值得开心的事情。”沈清看着牛素芬日子越过越好,人也越来越豁达,心里也是真为她的阿芬姐感到高兴。
陪牛素芬吃了午饭后,沈清就去学校上课了。
虽然最近的劲爆新闻,也让她受到了一些影响。
不过沈清行程忙,上完课也不在学校里逗留,那些影响对她也造成不了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倒是彪哥开车的时候提醒她:“沈总,从昨天开始,有人跟着我们。”
沈清坐在车里,扭头往后看。
车来车往的,她没发现跟踪的人。最后还是彪哥提醒,她才知道是跟的很远的一辆黑色轿车。
因为车太多,沈清看不清车牌号和汽车标志。